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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 发布时间:201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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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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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发布日期:2015-05-02

1 借书

  (1)所有读者均须凭本人一卡通或借阅证,到图书馆出纳台借书处办理借阅

  (2)外文原版图书仅面向我院医生、研究生、以及工作人员。

2 还书与催还

  (1)读者所借各类文献请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2)凡在图书馆读者数据中留有 Email 地址的读者,在其所借图书到期的前五天将会收到图书馆发出的催还通知。

  (3)为保证绝大多数读者的权益,请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还书逾期须交纳逾期费(每册每天0.2元),图书过期两天内归还图书,则给予免乏。

3 预约

  (1)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预约图书馆已借出的图书。读者只能对馆藏状态为“借出”的图书进行预约,如果显示架上还有此图书,则不能预约。

  (2)当预约的图书归还入馆后,系统会向预约者发出Email通知。请在预约状态为"可借"后或收到预约通知的四天内三个工作日内到馆藏所在图书馆办理借书手续,超过期限预约自动失效。

  (4)对不同类型读者的预约量进行了限制,最大预约量是2~3本。有过期书或者罚金超额的读者不能预约图书,“在架”图书不能预约。

  (5)预约川医图书馆图书的读者,请在川医图书馆网站进行操作。

4 续借

  (1)续借服务对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按规定办理续借,也可以携带一卡通或借阅证到图书馆出纳台办理。

  (2)续借期为:从续借之日起,还书日期顺延一个月,每本书只能续借2次。

  (3)有过期书或者罚金超额的用户不能办理续借,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5 遗失赔偿

   (1)污损书刊,视其污损程度,分别给予图刊原价的20% ~ 300%的罚款;

   (2)遗失书刊,应赔偿与所遗失的书刊相同的书刊,或原书新的版本;如不能赔偿原书刊,则按丢失书刊价格的5倍赔偿。